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(区文明办)拟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“2025年度城市文明建设常态观察反馈项目”进行采购,欢迎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。
一、项目需求
(一)需求内容
对我区各类文明城市建设点位情况进行常态化观察反馈。
(二)技术规格及要求
1.对象及范围。对象包括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(所、站)、主次干道、背街小巷等所有文明城市类型点位,以静态问题、硬件问题为观察重点,范围覆盖青羊全辖区。
2.周期及方式。根据工作安排每周开展观察反馈、每月开展“回头看”。提供互联网程序软件等信息技术,以实地暗访、抽调监控等方式开展。
3.内容依据。以最新版《全国文明城市(地级以上)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(2023年版)》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(2023年版)》《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操作手册》等为依据,后续根据标准变化作相应调整。
4.观察检查成果。每周建立点位观察、问题发现、现场沟通等台账明细,每月汇总周观察情况,形成包含点位问题分析、工作建议等详细内容的反馈报告。
5.人员配置。负责建立台账明细的现场文明观察员不少于1人,负责撰写观察反馈报告的后台资料分析员不少于1人。
6.工作流程。准备阶段要做好任务计划、路线安排等各项前期工作,执行阶段要由1名督导员(由区文明办安排)、现场文明观察员和后台资料分析员实施,整理阶段要对观察台账进行全面整理、审核,总结阶段要汇总资料形成反馈报告。
7.其它相关要求。项目实施人员须具备类似项目工作经验,专业性较强,且保持固定;根据我部工作重点、时间安排等要求制定观察计划;协助完成“九大行动”推进、示范点位打造、文明实践活动开展等城市文明建设相关工作。
(三)供应商资质要求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4.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5.参加此项报价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7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。
(四)报价要求
本次项目报价金额不超过25万元。
(五)交付验收、售后服务及质保需求
1.服务期:一年。费用支付方式为分期支付,中期、末期由我部组织验收,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款项。
2.所提供服务须相关符合法律、法规要求。
3.负责项目对接、技术服务的人员需与我方保持常态化、及时地沟通,对我方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意见进行及时反馈。
二、磋商响应文件组成(如有缺项,将视为不响应文件)
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1.供应商资质材料(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资质证明材料等);
2.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,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如有授权);
3.类似项目经验材料;
4.项目技术响应性文件;
5.售后服务体系和承诺书;
6.磋商合同主要条款(含报价)。
三、响应及成交日期
1.本次邀请书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7日17点前。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(一正三副)密封并送达区委宣传部(区文明办)。不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响应文件的,为无效文件。
2.区委宣传部(区文明办)将于2025年7月9日前组织采购磋商,2025年7月14日前确定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合同。
四、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
区委宣传部(区文明办)将组建本项目评审小组。评审小组根据磋商情况,对参与供应商进行综合评比并推荐成交候选人。
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最终成交,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作任何解释和说明。
五、联系方式
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(区文明办)
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19号1号楼15层1502房间
联系人:赵老师;联系电话:86126327。
附件:评审方法和标准
中共成都市青羊区委宣传部 (区文明办)
2025年6月26日
附件
评选方法和标准
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选,量化评分标准、评分依据(100分)。